来源:发布日期:2015-02-05 17:21:01
1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中央网信办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宣传报道的通知》,要求从四个方面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火灾高发期,各类节庆活动、商业活动较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风险明显升高,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较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报道。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报道。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消防的经验做法。报道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进展成效。二是开展消防安全舆论监督。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一批隐患严重、影响较大、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集中曝光,推动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1月下旬至3月底,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刊发针对性稿件,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火灾现场自救等知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要在重要时段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播出频次。四是加强网上舆论引导。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法人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报道。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要及时转载中央媒体有关报道,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